DLC

ETC

使用條款

第1章:總則使用條款
第2章:服務使用條款
第3章: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第4章:服務使用
第5章: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第6章: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該條款的目的在於規定(株)DLC(以下稱“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務(以下稱“服務”)的使用條件及流程相關事項。

第2條(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用語的定義如下。
① 用戶 : 根據本條款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務的一方。
② 使用合同 : 公司和使用者間就服務使用簽訂的合同。
③ 接收編號(ID) : 為了會員的識別和服務的使用,由使用者選擇,由公司批准的英文和數位的組合(一個身份證只發放一個ID)。
④ 密碼(PASSWORD) : 為了保護會員的資訊,由使用者自己設置的英文、數位、特殊符號的組合。
⑤ 合同解除 : 公司或是會員在使用完服務之後解除該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3條(條款的效力和變更)
如果會員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可以申請刪除相關內容,如果在變更的條款生效後7日之內未表示拒絕意思並繼續使用服務的,將視作同意條款的變更事項。
① 條款通過在服務頁面通知或是通過公告欄又或是其他方法進行公告後生效。
② 當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更改該條款的內容,變更後的條款會在服務頁面進行公告。如果在變更的條款生效後7日之內未表示拒絕意思並繼續使用服務的,將視作同意條款的變更事項。
③ 如果用戶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將停止服務的使用。如果繼續使用,將視作同意條款的變更,變更後的條款將以上一項中方法發生效力。

第4條(適用規定)
本條款中沒有涉及的事項將遵照電信基本法、電信事業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


第2章 服務使用合同

第5條(使用合同的成立)
使用合同是在公司批准用戶的使用申請,使用者同意使用者條款內容後成立。

第6條(使用申請)
使用者在會員資訊頁面按照公司要求的註冊申請樣式填寫個人資訊後可以提交使用申請。

第7條(使用申請的批准)
會員在準確填寫完申請表中的所有內容並提交申請後,如果沒有特殊事項,將同意服務使用申請。
如符合下列任意一項內容,將不予通過。
① 未使用本人的真是姓名申請的
② 使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的
③ 使用申請的內容虛假的
④ 以擾亂社會秩序或是公序良俗為目的申請的
⑤ 未滿足公司規定的其他使用申請條件的

第8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如果會員在申請時填寫的內容發生變更時,需要進行修改。不修改導致的後果由會員本人承擔。


第3章 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第9條(公司的義務)
未經會員本人的同意,公司不會將會將會員的身份資訊洩漏或是提供給第3者。但是,國家機關依據電信基本法等法律規定要求提供的情況;犯罪搜查為目的或是按照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的流程要求提供的除外。

第10條(會員的義務)
會員在使用服務時,不得作出下列行為。
① 不正當使用其他會員的ID。
② 將通過服務取得的資訊進行複製、出版或是提供給第3者。
③ 侵害公司的著作權、第3者的著作權等其他權利。
④ 散佈違反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的內容。
⑤ 從客觀上認為與犯罪有關的行為。
⑥ 其他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
會員不得利用服務從事營業活動,公司對於從事營業活動導致的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會員不能將服務的使用權限、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轉讓或是贈與他人,也不能作為擔保提供給他人。


第4章 服務的使用

第11條(會員的義務) ① 根據需要,會員對自身的郵箱、留言板、上傳資料等內容具有維護管理責任。
② 會員不能擅自刪除、變更公司提供的資料。
③ 會員不得在公司的網站中上傳違反公共秩序或是公序良俗的內容或是侵害第3者的著作權等其他權利的內容。如果上傳了這些內容,會員需對該行為導致的結果承擔責任。
第12條(留言板的管理及刪除)
為了更加有效地運營服務,可能會對會員的存儲空間、內容大小、保管日期等事項進行限制,如果上傳的內容符合下列各項的任意一項,會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刪除。
① 通過誹謗或是惡意詆毀的手段損害其他會員或是第3者名譽的內容
② 違反公共秩序或是公序良俗的內容
③ 確認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內容
④ 侵害公司的著作權、第3者的著作權等其他權利的內容
⑤ 會員在公司的網站和留言板上傳淫穢內容或是淫穢網站連結的
⑥ 認為違反了其他相關法律的

第13條(上傳內容的著作權)
上傳內容的著作權歸上傳者本人,會員不得將通過服務取得的資訊進行加工、銷售方式來將上傳的資料用於商業用途。

第14條(服務的使用時間)
除業務上或是技術上有特別情況之外,全年無休每日24小時運營。但是定期維護等情況除外。

第15條(服務的使用責任)
不得利用服務進行網站入侵、上傳淫穢網站連結、非法傳播商用軟體等行為。違反時,公司不會對因此造成的營業活動上的結果及損失、相關機關採取的法律措施等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第16條(中止服務的提供)
符合下面各項中的任意一項時,將中止服務的提供。
① 因服務用設備的維修等原因不得已中止的情況
② 電信事業法規定的期限通信商中止了電信服務的情況
③ 需要系統維護的情況
④ 存在其他的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


第5章 解除及使用限制

第17條(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會員想要解除合同時,需要會員本人通過網路申請解除,公司會在確認完是否為本人之後進行處理。
當會員做出下面各項行為時,需提前30日通知用戶來為用戶提供陳述意見的機會。
① 他人盜用了使用者ID及密碼的
② 故意妨礙服務運營的
③ 申請註冊時填寫虛假資訊的
④ 同一個用戶用其他ID重複登錄的
⑤ 散佈違反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的內容的
⑥ 做出毀損他人名譽或是給他人造成不益的行為的
⑦ 以妨礙服務的穩定運營為目的傳送大量的資訊或是廣告資訊的
⑧ 散佈破壞電信設備正常運行的電腦病毒程式的
⑨ 侵害公司或是其他會員或第3者的智慧財產權的
⑩ 不正當使用他人的個人資訊、使用者ID及密碼的
⑪ 會員在自己的網站或是留言板上傳淫穢內容或是上傳淫穢網站連結的
⑫ 認為違反了相關法令的其他行為

第6章 其他

第18條(禁止轉讓)
會員不得將服務的使用權限及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轉讓、贈與他人,且不能將此作為擔保提供。

第19條(損失賠償)
當會員因公司免費提供的服務發生損失時,除了公司故意或是重大失誤造成的之外,公司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第20條(免責條款)
① 當公司因為自然災害、戰爭或是類似的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服務時,可以免除服務提供相關的責任。
② 對於服務用設備的維修、更換、定期檢查、施工等不得已的理由導致的損失,公司將免除責任。
③ 公司對於會員造成的服務使用上的障礙不承擔任何責任。
④ 公司對於會員利用服務所期待的利益或是因通過服務取得的資料造成的損失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⑤ 公司不會對會員在服務上上傳的資訊、資料、事實的可靠性、準確性等內容承擔任何責任。

第21條(管轄法院)
因服務的使用發生紛爭而提起訴訟時,將以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作為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施行日) 本條款從2021年09月01日期施行。